天猫、京东网店要哭了:刷单被要求自查三年补税,补了就要破产?以后谁敢"吹牛皮"

2020
06/18
作者:
中道财税


近日,天猫淘宝京东的网店商家彻底慌了,吹牛皮也要上税了。“税务部门要求电商卖家为刷单行为补税”的消息在朋友圈和各大媒体刷屏了。


大数据威力无比,以后谁还敢刷单?



01

电商刷单补税消息刷屏


近日据媒体报道,华北某市多名网店店主在5月收到了当地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他们存在少记营业收入风险,要求企业自查3年以来存在的漏报问题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据悉,北京第一批通知了2000家企业,一次性按照支付宝进账额度补税。


简单讲就是之前一些网店冲排名大量刷单,被税务局用大数据监测出来,17-19年之间店铺平台流水对不上公司收入缴税,现在税务局开始要秋后算账。


据澎湃新闻报道,一位健身器材网店店主展示的“风险自查提示”,该提示主要是提醒商家存在网上销售商品少记营业收入的风险。


具体来说是指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企业,其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所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需要补缴营收差额所产生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要求之前有过刷单对不上账的一些店铺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即刻补缴税款,之前刷多少这次补缴多少,这么一搞,那些之前疯狂刷单的店铺怕是要赔到哭了!



有网友表示,2017年数据都有,看来税务局这是早就备着了,虽然说现在电商竞争激烈,搜索规则等因素影响店铺不好混,促成了刷单 但刷单本质就是造假骗人,被查也是早晚的事,就怕刷单赚的钱连罚款都不够交!


值得注意的是,“风险自查提示”所提及的数据分析时间范围是2017年至2019年,也就是说,网店商家要自查3年以来的营收漏报风险,并补缴相应税款。


因为网店均采取线上方式经营,其真实销售收入数据只有平台和店铺自己掌握;另一方面,网店上报税务部门的销售收入往往只是开发票的那部分收入,而绝大部分消费者是不要求店家一定开票的,差值由此产生。



02

刷单数据也会被要求补税


一款产品如何在短时间成为电商平台的百万销量爆款?不同商家给出的答案出奇的一致:靠刷单。


刷单是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取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


刷单,也就是虚假交易。


多年来,电商刷单,已经成了电商商家中普遍存在的行为,屡禁不止。


刷单门槛低、收益高,提升销量和信用度,带来流量、制造爆款最有效,也是成本最低的手段。


电商界流传这样一句话:“做电商,刷单是死,不刷单死的更快”。为了获取更多流量曝光机会,很多商家都会利用“刷单”来提高自己店铺、商品权重,继而达成交易。如果是刷出来的销量,那么针对这一收入,也是有纳税义务的,你还敢刷单吗?


2019年1月1日《电商法》正式实行,将税收问题纳入《电商法》范畴,明确了税收范围、缴纳主体等。此后,不管是淘宝还是京东上的卖家,都需要依法缴税。电商法的实行让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上有了法律依据。


不过,此前相关审查并不算严苛,很多商家普遍通过刷单等行为钻空子,能少缴税就少缴。


据澎湃新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范子英对分析称,此前平台数据与税务部门间不完全开放,一些企业利用了这点进行逃税。现在大数据时代来临,税务部门有条件获得完整的电商平台数据,“一家网店一年到底有多少营收,很容易看到。”


有税务部门负责人近日也公开表示,税务部门现在可以发挥大数据优势,优化“统筹扎口、智能识别、网上推送、自查自纠、全程监督”的全闭环网上税收风险管理新模式。


据了解,该局对内破除各系统间壁垒,整合了上亿条纳税人开票、运费、金额等数据;同时深化跨系统、跨领域税收合作,多渠道共享市场监管、公安、社保等部门的第三方数据和互联网信息,建成涵盖2.36亿条外部数据的数据仓库。


大数据时代,传统上向网店商家征税的盲点已不复存在。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税专家葛玉御表示,电商平台的商户销售商品,如果消费者不要求开具发票,商户不会主动开票,向税务局申报收入往往显著低于实际销售收入,有逃税风险。


葛玉御指出,近几年,税务局通过网络爬虫等技术提高了大数据税收治理水平,同时加强了与电商平台企业的合作,可以获取平台统计的销售收入,从而借助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逃税问题。


据新浪科技,一位在电商平台做运营的王女士表示,如果以刷单的数据进行缴税,比如13%的税点,刷了100块钱的东西,就要再加13块钱的费用,现在淘宝或者天猫的一些卖家,利润率根本就没有这么高,因为很多卖家是做性价比和低价的。“淘宝搜索销量在前的,基本上都不是价格很高的,是那种性价比较高的商品,其利润就没有那么高,商家自然也承担不了这么高的税额费用,因为之前不用缴税,可能利润在10%。现在如果要交13%的税,等于在赔钱。”


有会计机构举例:假如一家电商企业,不考虑其他问题,2019年少计收入2260000元的话,需要补税78.34万元。这还没算滞纳金与其他罚款。


“全部收入里可能有一部分是我们花钱刷出来的,其实并没有产生这么大的交易额,现在要求对这部分收入缴税,实在是有苦说不出,因为刷单行为在平台是不允许的,我们很难去证明,左右为难。”一名网店老板表示。



03

电商领域纳税问题如何解决


针对这次税务局通知的补税行为,先来看看网友是怎么说的:



事实上,税务局风险推送出发点是让电商平台自查是否有隐匿收入,漏报税收的风险,《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构成偷税。涉及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平台刷单的部分要想证明不是实际真实的经营业务,电商企业而需要结合交易流水、物流单据等多角度来证明自己确实没有发生真实的业务,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证明了刷单,又会触犯平台规则,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因此监管部门监管部门重点会关注“刷单”行为对于企业合法合规性的影响。


电商领域的纳税问题由来已久,最大的难题在于税务局对电商企业真正的销售额掌握不足,但是电商的税务问题是迟早会解决的问题,加之目前直播带货,网络销售的不断火热,为了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规范电商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避免国家税收流失,电商行业会得到税务方面更多的关注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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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坏账损失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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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多数企业都陆续进行账面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核查,就有企业财务碰到所谓的呆帐、死账,发现个别应收无法收回的情况,问询业务部门,表示此笔款项没有可收回的余地,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如何处理呢?


一、坏账确认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的第四条规定:


常见的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宣告破产、撤销:提供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取得法律文件的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具有催收磋商记录,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二、账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2.坏账损失确认时:

借: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3.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坏账损失


三、税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准备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扣除,所以需要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


2.坏账损失确认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损失确认当期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四、所得税前扣除


针对坏账损失确认后,此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也不可大意,虽然税务局不强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性资料,但该留存备的资料也是需要提前准备的,比如:应收帐款的业务合同、挂帐痕迹、款项催收函、确认坏账损失的各类前提证明资料(债务人注销通知书、破产清算公告、重组公告、失踪或死亡证明等等),为了更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有必要时需出具一份资产坏账损失报告进行留存备查。


热点 | “私车公用”的涉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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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私车公用是企业常见的业务,也是容易出现争议和误区的地方。今天小编就私车公用在个人层面和企业层面涉及的税费及要点与大家进行探讨。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股东或员工个人将自有车辆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一种经济行为。从实际执行层面上讲,“私车公用”分为两类主体,一是个人层面,二是企业层面。

一、个人层面

首先是个人层面,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涉及的税种通常包括三个税种: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既然出租形式要求,个人就需要就这一事项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按照个人比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原则,租金低于10万元且开具普通发票的,都是免征增值税的。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租赁合同,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缴纳的税种。另外,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对于个人而言,可以比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少缴纳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个人租赁财产所得,应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次”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也就是说不论是按年付钱还是按天付钱,都是以一个月的租金收入为基准计算个税。

二、企业层面

就出租业务而言,企业层面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印花税的缴纳主体是合同双方,对于出租业务而言,企业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是一样的,也是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企业如果属于六税两费的优惠主体,也可以享受减免缴纳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法条和政策来看,只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都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该政策在全国各地的执行口径是不同的,小编认为执行重点是:

1)私车公用要签订租赁合同,企业按市场价格支付给员工租赁费用,员工要提供租赁发票给公司;

2)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要税前扣除相关的汽油费、维修费等,需要提前在合同中有约定并提供合法有效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