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项目填报技巧暨风险管控

2021
04/19
作者:
中道财税

4月22、23日司茹-1.jpg


【课程背景】


汇算清缴年年有,今年往年各不同!2021年汇算清缴申报表又变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为什么发生变化?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新政策在汇算清缴报表中如何体现?所得税申报表都有哪些主要变化?金税三期通过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要进行哪些比对?房地产业、建筑业都面临哪些企业所得税风险?如何应对企业所得税风险?这是财务人员2021年要面临的首要工作!


“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项目填报技巧暨风险管控”与您共同回顾最新税收政策重点,从最新修改的汇算清缴报表出发,解读最新所得税政策对汇算清缴影响,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全年的业务、凭证、合同、税收做好自查工作,掌握重点项目的填报技巧,帮助财务人员提高对所得税政策的把握,减少企业稽查风险,更好地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授课专家】


司老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会计人员、税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会计、税务的培训工作。曾主持了“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发展研究”、“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研究”、“企业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研究”等课题。致力于将“税务法律知识+企业实践案例+沟通协调技巧”相结合,重视解决财税问题的思路,提升财税人员的管

理、决策能力。


【授课对象】


企业财务部长,经理,会计人员、税务人员等相关财务人员。


【课程收益】


> 掌握2021年汇算清缴报表变化背景、变化类型、变化内容

> 掌握最新所得税政策及房地产业、建筑业新政策的报表填报

> 掌握最新所得税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亮点及对企业影响

> 熟悉大数据所得税稽查思路及纳税申报表重点项目填报技巧


【课程内容】


专题一:变!变!变!——2021年最新汇算清缴报表变化大盘点

1.2021年为什么再次修订汇算清缴报表?

2.汇算清缴报表主要有哪些类型的变化?

3.哪些报表做了较大调整?

4.哪些报表做了局部调整?

5.哪些报表修改了填报说明?


专题二:政策大盘点——近几年企业所得税政策回顾及对汇算清缴影响

1.税收政策改革总体思路有哪些?

2.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有哪些重点?企业如何筹划?

3.2021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可以归纳为哪些类型?

4.固定资产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应用?

5.资产损失备查资料留存有哪些变化?

6.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料如何留存?


专题三:票!票!票!——发票创新带来的扣除难题

1.如何看待虚开发票?付款流和发票流不一致是否能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如何界定?

3.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有哪些变化?

4.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建筑业取得异常凭证所得税是否允许扣除?

5.增值税专票电子化改革如何实施?

6.增值税专票电子化的优点有哪些?有哪些变化?

7.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效力?如何开具红字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

8.丢失纸质发票如何税务处理?丢失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税务处理?

9. 发票的开具范围如何判定?对个人的支出如何扣税,如何申报,如何调整?

10.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费用分割单?使用费用分割单有哪些利弊?

11.发票不合规的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12.房地产业、建筑业哪些业务可以不要发票?如何解决建筑业发票难以取得的问题?


专题四:防风险,重基础——纳税申报表重点项目填报

1.纳税申报表不变的逻辑关系是什么?

2.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如何具有全局观?

3.如何把握企业所得税主要纳税评估指标?

4.如何看清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在报表中的填报?

5.企业收入确认风险有哪些?企业合同与收入确认是否一致?

6.房地产业不同税种的视同销售如何确定?如何进行所得税申报?

7.房地产业预收房款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所得税申报表有什么变化?

8.房地产业会计上什么时候结转收入?如何确定计税成本日?

9.房地产业哪些费用可以预提?

10.建筑业收入如何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是否一致?

11.新收入准则与所得税收入确认差异如何调整?

12.企业的费用如何判定合理性?

13.建筑业用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14.企业福利费如何调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5.企业资产损失如何扣除?有哪些风险?

16.建筑业分公司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总分公司如何汇算清缴?

17.企业所得税行政诉讼案例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报名须知】


联系方式:029-89382771 89382779

会议时间:2021年4月22-23(周四周五)

会议地点:西安南方酒店玉祥门店((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101号)

课程投资:2980元/人(会员按折扣正常消费)

缴费方式:

账户名称:西安中道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行

账 号:6100192390005250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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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坏账损失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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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多数企业都陆续进行账面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核查,就有企业财务碰到所谓的呆帐、死账,发现个别应收无法收回的情况,问询业务部门,表示此笔款项没有可收回的余地,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如何处理呢?


一、坏账确认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的第四条规定:


常见的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宣告破产、撤销:提供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取得法律文件的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具有催收磋商记录,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二、账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2.坏账损失确认时:

借: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3.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坏账损失


三、税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准备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扣除,所以需要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


2.坏账损失确认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损失确认当期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四、所得税前扣除


针对坏账损失确认后,此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也不可大意,虽然税务局不强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性资料,但该留存备的资料也是需要提前准备的,比如:应收帐款的业务合同、挂帐痕迹、款项催收函、确认坏账损失的各类前提证明资料(债务人注销通知书、破产清算公告、重组公告、失踪或死亡证明等等),为了更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有必要时需出具一份资产坏账损失报告进行留存备查。


热点 | “私车公用”的涉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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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私车公用是企业常见的业务,也是容易出现争议和误区的地方。今天小编就私车公用在个人层面和企业层面涉及的税费及要点与大家进行探讨。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股东或员工个人将自有车辆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一种经济行为。从实际执行层面上讲,“私车公用”分为两类主体,一是个人层面,二是企业层面。

一、个人层面

首先是个人层面,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涉及的税种通常包括三个税种: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既然出租形式要求,个人就需要就这一事项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按照个人比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原则,租金低于10万元且开具普通发票的,都是免征增值税的。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租赁合同,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缴纳的税种。另外,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对于个人而言,可以比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少缴纳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个人租赁财产所得,应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次”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也就是说不论是按年付钱还是按天付钱,都是以一个月的租金收入为基准计算个税。

二、企业层面

就出租业务而言,企业层面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印花税的缴纳主体是合同双方,对于出租业务而言,企业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是一样的,也是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企业如果属于六税两费的优惠主体,也可以享受减免缴纳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法条和政策来看,只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都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该政策在全国各地的执行口径是不同的,小编认为执行重点是:

1)私车公用要签订租赁合同,企业按市场价格支付给员工租赁费用,员工要提供租赁发票给公司;

2)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要税前扣除相关的汽油费、维修费等,需要提前在合同中有约定并提供合法有效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