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企业涉税风险实务分析及应对技巧

2021
08/10
作者:
中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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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随着疫情进入常态化管控阶段,减税降费也逐步走向区域化、行业化和精准化施策阶段,但应收尽收仍然是各级税务局关注的重点。同时,两会召开后,也在释放着一些优惠红利信号,企业如何应享尽享这些优惠的同时,各项优惠政策适用条件、业务场景、处理要点和资料备查等各项处理也逐步纳入税务局严征管的范围中,企业纳税管理合规性和纳税遵从度管理也逐步成为税务局征管、评估重点和热点;同时随着金税四期带来的征管升级,企业应该更加关注减税降费政策适用的纳税风险管控。

税务端数据+第三方数据+互联网数据+企业端数据+金税四期上线,2021年大数据税控时代已然到来!税务机关正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对各项税收信息进行比对,进而对结果进行稽查及追究相应主体责任。

2021113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21年税务稽查的重点是“三假”违法行为,“假企业”、“假出口”和“假申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撰文表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方法,针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有序开展随机抽查,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课程从减税降费新政解读入手,分析业务、票据、合同、制度建设等重要节点的风险管理技巧,重点针对招待费、会议费、职工薪酬、福利费、期间费用等重点财税差异和风险实现讲解分析和调整技巧,紧密结合所得税扣除凭证管理要求和经验,指导企业做好内外部凭证等留存备查资料的有效管控,切实从财税核算全过程帮助企业做好汇算清缴,有效防控和应对纳税风险。在大数据智能税务风险检测的指引下,以真实的税务稽查险案例带领学员精确把握风险“新坐标”,对税务稽查机关突出关注的重大事项、高风险、合同管控、及企业日常核算中疑难、热点问题进行“穿透式”讲解,全方位降低企业稽查风险,为财务人员做好稽查风险应对做好准备。


课程收益


1、从风险管理角度掌握减税降费政策的适用场景范围、口径和风险点,合规合理应享尽享税收优惠;

2、揭秘大数据下风险检查角度,做好日常业务中高风险事项调整项目的处理;

3、从风险控制角度系统掌握发票、凭证、计税依据、辅助资料等内外部凭证的风险管控。


【授课专家】


桑立勤 老师简介:国内著名资深实战型财税培训讲师、资深财务管理专家纳税筹划专家、中道财税特聘专家讲师。桑老师在税务领域有着20多年的财务实战工作经验,曾先后在全国进行税务大型培训数百场,得到了企业领导与财务人员们的一致认可和好评,2020年度被评为“优秀财税教师”,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万户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十佳”优质课程。


授课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项目财务主管、项目税务主管、项目经营合约主管等管理人员。


课程安排


日期:8月16日(19:00-21:30)

主题: 2021年企业合同、发票管理及新政策解读及运用

一、2021年重要税收政策解读及如何灵活运用

1、快讯!税务总局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重磅消息:小微企业月15万内免增值税,所得税再减半

3、三连发!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增值税优惠新政出台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7、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8、北京中关村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优惠政策发布

9、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二、通过对企业合同、发票管理的强化有效防控财税风险

1、发票的管理

(1)不同票据对发票备注栏的填写要求

2)建筑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需关注的重点

3)企业业务发生证据缺失使企业多交冤枉税

2、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1)合同审核过程中必须把控的几个税务要点

(2)合同中定价条款涉税事项

(3)混合业务如何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涉税风险应对

(4)合同违约的税务处理与会计核算

(5)违约金应当开具何种票据,如何做财税处理

(6)“三流一致”风险应对策略

3、代开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发票环节不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4、建安企业这种方法能同时降低社保、个税和增值税


日期:8月17日(19:00-21:30)

主题: 企业组织架构在个税、社保筹划方法中的运用及分析

一、股东分红及股权转让财税处理

1、股东借款视同分红应该如何应对

2、股东分红如何缴税

3、个人向其投资的公司借款,年底未归还且未用于生产经营,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合伙企业分红的税务风险

5、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得以前年度利润则无需再缴纳个人(企业)所得税

6、设立分支机构中的财税规划

7、母子控股企业间如何实现利润的转移或补亏而不产生税收风险

8、资产或股权母子间划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如何实现税负的9、母子公司之间人员互派相关用工成本的承担主体的正确选择

二、企业投资或者划转风险规避及应对

1、自然人股东获得转增股本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问题分析

2、从税务角度分析哪种架构对企业最为有利

3、不同股权架构的区别

4、企业组织形式的财税规划

5、关于增资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税务局2021年开展个人股权转让合规检查

7、“明股实地”的财税处理与风险规避

8、税务总局对“明股实地”是否缴纳土增税的批复

三、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纳税筹划

(一)个税实务问题分析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3、个税实务问题解答

4、工资奖金转化方法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5、实务理解年终奖新政和关键点

6、利用税率极差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7、利用工资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8、常用方案简介 - 管理层及其他高薪酬人员

(二)劳务报酬所得与经营所得风险规避

1、个人向企业提供劳务报酬

2、自然人到税局代开劳务费发票的税务处理

3、个税税目如果是劳务报酬,需要注意什么?

4、企业向自然人支付劳务报酬

5、劳务报酬和工资如何筹划

6、劳务报酬和生产经营所得的不同之处

7、劳务派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社保由谁来缴纳

三、社保归一税务

1、如何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用

(1)如何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用-职工薪金制度规划

(2)如何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建立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

(3)企业新招职工如何减少缴纳社保费用的方法

(4)如何利用一些非全日制和灵活就业岗位与员工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和灵活就业协议节约社会保险费用

2、劳务公司社保费用风险规避方法

(1)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用的法律依据分析

(2) 建筑领域包工头或班组长雇佣农民的社保处理。

(3) 进城务工农民工的社保费用的缴纳处理。

 

日期:8月18日(19:00-21:30)

主题: 金税四期下企业成本费用管理风险应对及筹划思路

一、各种常见费用发票等涉税问题分析

管理费用核算技巧

1、业务招待费等涉税问题分析

2、公司经常与客户一起出差考察业务,客户的一些机票等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3、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时,填列出差的误餐补助一般都没有发票,对于此项是否一定需要取得餐饮发票才可以列支?如果没有餐饮发票,是否可以凭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填列报销?

4、会议费、培训费的税务处理

5、会议费用和培训费用的纳税筹划要点

6、这一类发票成为每年税务稽查的重点

7、人身险 / 责任险涉税问题

二、金税四期严管下企业自查及涉税风险应对

1、区分证据类型: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2、税前扣除票据怎样合法的处理技巧

3、善意取得发票如何处理?

4、“异常”、“虚开”凭证所得税是否不能扣除?

5、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企业所得税新口径及实务理解

(1)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相关费用的扣除问题  

(2)关于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问题 

(3)关于跨境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5)关于文物、艺术品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6、如果难以取得发票的支出,如何税前扣除?——暂时无法取得发票

7、如果很难取得发票的支出,如何税前扣除?——不可能取得发票

8、无需取得发票,税前也可以扣除成本费用的情形

9、年底结账前的发票管理(利用发票少交增值税)

10、先开具发票是否确认所得税的收入?(如何延迟加增值税)

11、跨年度发票的财、税处理相关问题

a、年终关账前发票已经开出、款项未收到,如何进行处理?

b、年终关账前款项已经收到,发票尚未开出,如何进行处理?

12、企业租用个人私家车的财税处理

 

日期:8月19日(19:00-21:30)

主题: 企业借款利息涉税风险及财税处理

1、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税务处理

2、《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要合规

4、如何理解实际税负相同

5、企业支付的小额贷款公司利息费用扣除问题处理

6、个人股东向银行贷款再给企业使用的涉税风险

7、企业或个人取得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8、关于企业集团内单位无偿资金往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问题

9、无偿借贷资金实务问题处理与筹划

10、一般企业向一般企业(个人)借款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11、集团财务公司与关联企业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日期:8月20日(19:00-21:30)

主题: 财政资金的实务处理及税收大数据下稽查应对防控策略

一、财政资金的实务处理

1、新的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发生变化

2、财政补贴的财税处理

3、政府补助的界定,所得税的处理

4、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条件

5、现行政府补助的增值税税务处理——公告2019年第45号(财政补贴收入缴纳增值税大变化)

6、如何判定与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

7、若需缴增值税按什么税率缴纳呢?

8、收到政府补助的发票2020国家税务总局对人大第6527号建议的答复

二、税收大数据形势下税务稽查发生变化,企业如何做好防控

1、“金税四期”上线会让税务稽查更加严格

(1)“金税四期”上线会让税务稽查更加严格

(2)未来稽查大数据应用的几种可能

(3)《一起二维码收款隐匿收入偷逃税款案告破》

(4)大数据税控利器:网络爬虫技术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明确


2、税务稽查的重点内容

(1)国税总局明确2021年重点稽查8大行业,严打5种涉税违法行为(2)最严稽查来了!涉及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湖南、海南、江西......

(3)2021税局将查企业这些业务

(4)滞纳金能否超过税款本金问题

(5)股权转让补个税近1200万

3、关注税务稽查选案新形势

4、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

5、总局稽查局:怎么防范接受虚开专票风险

6、税务稽查重点及企业风险控制应对

(1)税务稽查局是如何进行稽查工作的?

(2)通过银行来管理企业,实现现金实物可追溯

(3)针对企业经营过程,防范税务稽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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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坏账损失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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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多数企业都陆续进行账面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核查,就有企业财务碰到所谓的呆帐、死账,发现个别应收无法收回的情况,问询业务部门,表示此笔款项没有可收回的余地,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如何处理呢?


一、坏账确认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的第四条规定:


常见的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宣告破产、撤销:提供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取得法律文件的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具有催收磋商记录,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二、账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2.坏账损失确认时:

借: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3.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坏账损失


三、税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准备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扣除,所以需要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


2.坏账损失确认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损失确认当期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四、所得税前扣除


针对坏账损失确认后,此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也不可大意,虽然税务局不强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性资料,但该留存备的资料也是需要提前准备的,比如:应收帐款的业务合同、挂帐痕迹、款项催收函、确认坏账损失的各类前提证明资料(债务人注销通知书、破产清算公告、重组公告、失踪或死亡证明等等),为了更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有必要时需出具一份资产坏账损失报告进行留存备查。


热点 | “私车公用”的涉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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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私车公用是企业常见的业务,也是容易出现争议和误区的地方。今天小编就私车公用在个人层面和企业层面涉及的税费及要点与大家进行探讨。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股东或员工个人将自有车辆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一种经济行为。从实际执行层面上讲,“私车公用”分为两类主体,一是个人层面,二是企业层面。

一、个人层面

首先是个人层面,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涉及的税种通常包括三个税种: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既然出租形式要求,个人就需要就这一事项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按照个人比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原则,租金低于10万元且开具普通发票的,都是免征增值税的。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租赁合同,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缴纳的税种。另外,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对于个人而言,可以比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少缴纳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个人租赁财产所得,应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次”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也就是说不论是按年付钱还是按天付钱,都是以一个月的租金收入为基准计算个税。

二、企业层面

就出租业务而言,企业层面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印花税的缴纳主体是合同双方,对于出租业务而言,企业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是一样的,也是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企业如果属于六税两费的优惠主体,也可以享受减免缴纳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法条和政策来看,只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都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该政策在全国各地的执行口径是不同的,小编认为执行重点是:

1)私车公用要签订租赁合同,企业按市场价格支付给员工租赁费用,员工要提供租赁发票给公司;

2)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要税前扣除相关的汽油费、维修费等,需要提前在合同中有约定并提供合法有效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