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土地增值税的预缴和清算是所有房地产企业必经的阶段和过程,特别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一些关键节点和一些有多种解读从而似是而非的问题,困扰着企业财务人员,影响收入的确认、成本的归集、分摊,进而影响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结果,影响项目整体税负。
为了使受此困扰的会员企业正确理解、准确使用土地增值税相关的政策,特邀请西安市税务局业务主管领导及权威专家现场答疑解惑。
【授课专家】
答疑板块:
西安市税务局业务主管领导及财产行为税权威专家
讲解板块:
胡岚:
中道咨询首席讲师。西安交大会计学学士,EMBA,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财务管理师,管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7年资深工作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大型国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从业背景,17年房地产财务、税务工作经历。积累和沉淀了房地产行业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丰富实践经验,擅长成本管理、财务分析、全面预算和企业内控及纳税筹划。参与多家房地产企业经营方案的拟定以及房地产开发管理流程的制订。是中道咨询最受欢迎的理论实践相结合的讲师之一。
【授课对象】
企业财务总监,部长,经理,会计人员、税务人员等相关财务人员。
【课程内容】
1,地下车库成本分摊方法?地下车位是否分摊土地成本和其他公配成本?
2,地下车位作为配套设施是否可以无偿移交物业?其成本可以作为分配分摊给其他可售业态?
3,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涉税处理?
4,房地产企业通过一次性转让股权而实现的土地转移,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5,合作开发的界定是什么?是否要将五证上同时有合作双方的名字才能适用合作开发的优惠政策?
6,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土地增值税预缴基数的确认?
7,土地增值税清算如何分期?
8,对于同一块土地,如果没有对成本单独核算,能否适用一分法或者二分法进项清算?
9,红线外建设的售楼部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0,母公司拿地子公司开发,如果取得的土地出让金发票是母公司抬头,土地增值税清算是否可为子公司土地成本?如果子公司的股东后面发生变化,是否还适用财税(2016)140号文?
【报名须知】
联系方式:029-89382779
会议时间:2021年4月29日(周四)
会议地点:西安摩尔中心A座4楼(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
课程投资:980元/人(会员按折扣正常消费)
本次课程为保证会议质量,课程人数限制80人,名满即止!
缴费方式:
账户名称:西安中道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行
账 号:6100192390005250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