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启航,为梦想插上腾飞的翅膀

2020
08/14
作者:
中道财税

中道咨询第五期黄埔班结业典礼完美落幕


       从万木葱茏的7月,到流金铄石的八月,时间转瞬即逝。我们还沉浸在课堂的激烈谈论氛围中,转眼,你们已经毕业了!



2020年8月14日,中道咨询第五期黄埔班地产班的学员们毕业了!60位财税精英相聚中道黄埔班,接受系统培训,从会计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及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到土地增值税的申报及清算处理、所得税处理及申报表的填及EXCEL 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从四顾茫然到尽在掌控,在追逐梦想的征途中付出艰辛和汗水,收获成功和喜悦!

如今,你们已如整装待发的战士,更如初出巢穴的雏鸟蜕变为搏击长空的雄鹰,其羽更丰,其声更厉!




愉快的每一天


犹记得,胡校长慷慨激昂的开班致辞,班主任不胜枚举的叮嘱,主持人一次次细致温馨的提醒,会务人员细心周到的服务,还有每个案例题组员热烈的讨论,每次加分喜悦的欢呼……这些,仿若昨日。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今天,你们从中道黄埔班走出去,是为了走的更稳,走得更远。接过校长手中沉甸甸的结业证书,你们安心,我们也欣慰!中道不负所托,本着“培养房地产建筑业财税骨干人才”的宗旨,科学设计课程,用心细致教学,让学员学有所成、学有所获。


结业典礼第一项:



由胡岚校长致结业词:

“亲爱的战友们,一个半月短暂的学训经历,将成为我们终生珍贵的记忆。愿你们在以后的风雨中坚守“信服于人、专精于事”的中道精神,努力奋斗、顽强拼搏,用实力赢得尊重,用能力获得美好生活,中道黄埔班为你们插上腾飞的翅膀,愿你们飞的更高,飞得更远,更希望你们一飞冲天。”



胡校长的致辞让大家心潮澎湃,接下来颁发毕业证书环节更是让会场激情昂扬。
毕业,不是学习的终止,而是新征途的起点!天空吸引你们展翅飞翔,海洋召唤你们扬帆起航,高山等待你们奋勇攀登,你们只管一飞冲天,中道永远在你们身后,做财务人员坚强的后盾!



最后,优胜组和优秀学员颁奖环节更是气氛沸腾。


这些天,你们是亲密无间的同学、是并肩作战的战友、是惺惺相惜的同行,你们用一次次的抢答问题、积极交作业、上台分享,换来了“第一名”这个美好的称号,但最重要不在结果,而在于身在其中的过程,在于每一次加分的喜悦瞬间,在于你们不服输的劲头,希望往后人生,你们能永不服输,勇敢拼搏!


优秀学员的评定标准虽然严苛
但你们都做到了


你们从中道黄埔班脱颖而出,也希望你们在之后的职场生涯中,总能脱颖而出,更希望:领导表扬是你、优秀员工是你、升职加薪还是你!




通过五次的系统培训,大家已经是房地产财税行业的骨干人才,也在这里结交了志同道合的朋友,虽然我们这一期的课程已经结束,但相信大家的友谊才刚刚开始,大家的梦想之路才从这里起航:中道愿借你一双翅膀,助你腾飞!



9.10






中道咨询黄埔班第七期地产班正在火热招募中!


会计科目设置不清晰?

核算与票据审核没有思路?

房地产增值税如何缴纳与申报没有章法?

房地产所得税预征与清算不会填表,难以衔接?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不会测算和做准备?

如果这些也是你的困惑,那么你需要有针对性的完整训练!



【招募背景】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会计核算的特殊性和财税管理的特殊性,很多处理完全不同于常见的工业企业和服务企业。中道财税深耕房地产财税十二年,针对房地产行业的骨干财务人员推出财税训练黄埔班,囊括会计核算、增值税申报、所得税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和Excel 工具应用五大模块,凝聚实务工作中百个训练案例,帮助财务人员迅速了解基本知识,掌握工作技能,成为优秀的房地产财税人员。 


【黄埔班八大特色】

 
1、 覆盖房地产财务人员工作全过程,抓住核心实操点,提纲挈领,轻松把握房地产财税实践应用;
2、 采用全国唯一创新的讨论训练模式,强调讨论、互动与应用,掌握业务+会计+税务+工具四位一体的会计工作体系;
3、 黄埔班以班级为单位学习,设有班主任:负责整个班级的学习和运营,组长:负责本组纪律和作业完成情况;
4、 黄埔班采用系列课程授课模式,一共五节课,将基础房地产财务知识做一个完整的系统学习,让您迅速进阶为企业的骨干人才;
5、 黄埔班采用打分评选制度,课堂练习和课后作业相结合,督促您真正的参与其中,学到财税知识;
6、 黄埔班安排有专门的辅导员跟进学习进度和学习掌握情况,及时解答课堂练习和课后作业过程中遇到的财税问题;
7、 课程结束后举办毕业典礼,颁发结业证书,给优胜组颁发奖杯。
8、 学员之间交流互动,形成紧密圈子,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训练模块与要点】

 

模块一: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模块二:房地产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及增值税申报表填报

模块三: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申报及清算处理

模块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处理及申报表的填列

模块五:EXCEL 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训练模式】

 

1、 每期课程包括五大模块,每个模块训练一天(采用:讲+练+讲的模式),共计五天;

2、 小班授课(每班最多 70 人),固定人员,固定分组,老师讲解与分组训练紧密结合,课程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中道咨询颁发结业证书;

3、 一次学习,终身免费复训。


【学习收益】

 

对于房地产财税工作进行完整、系统的梳理,通过最贴近实操的训练,让您可以轻松应对地产财税实务处理问题,提升日常工作效率,迅速的成长为企业财务团队的骨干人才。 





投资时间来提升自己,永远是最明智,永不会亏本的投资,中道黄埔班只要能为大家的职业生涯添上一笔,我们就无比的欣慰和荣誉,希望大家从这里起航,像雄鹰般冲上云霄,为自己的梦想去腾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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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坏账损失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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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多数企业都陆续进行账面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核查,就有企业财务碰到所谓的呆帐、死账,发现个别应收无法收回的情况,问询业务部门,表示此笔款项没有可收回的余地,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如何处理呢?


一、坏账确认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的第四条规定:


常见的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宣告破产、撤销:提供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取得法律文件的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


(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具有催收磋商记录,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互相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二、账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2.坏账损失确认时:

借: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3.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坏账损失


三、税务处理


1.坏账准备计提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准备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扣除,所以需要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


2.坏账损失确认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坏账损失确认当期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四、所得税前扣除


针对坏账损失确认后,此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也不可大意,虽然税务局不强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性资料,但该留存备的资料也是需要提前准备的,比如:应收帐款的业务合同、挂帐痕迹、款项催收函、确认坏账损失的各类前提证明资料(债务人注销通知书、破产清算公告、重组公告、失踪或死亡证明等等),为了更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有必要时需出具一份资产坏账损失报告进行留存备查。


热点 | “私车公用”的涉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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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私车公用是企业常见的业务,也是容易出现争议和误区的地方。今天小编就私车公用在个人层面和企业层面涉及的税费及要点与大家进行探讨。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股东或员工个人将自有车辆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一种经济行为。从实际执行层面上讲,“私车公用”分为两类主体,一是个人层面,二是企业层面。

一、个人层面

首先是个人层面,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涉及的税种通常包括三个税种: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既然出租形式要求,个人就需要就这一事项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个人出租自己的私人车辆给公司,按照个人比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原则,租金低于10万元且开具普通发票的,都是免征增值税的。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租赁合同,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缴纳的税种。另外,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对于个人而言,可以比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少缴纳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个人租赁财产所得,应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次”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也就是说不论是按年付钱还是按天付钱,都是以一个月的租金收入为基准计算个税。

二、企业层面

就出租业务而言,企业层面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印花税的缴纳主体是合同双方,对于出租业务而言,企业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是一样的,也是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并且企业如果属于六税两费的优惠主体,也可以享受减免缴纳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法条和政策来看,只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都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该政策在全国各地的执行口径是不同的,小编认为执行重点是:

1)私车公用要签订租赁合同,企业按市场价格支付给员工租赁费用,员工要提供租赁发票给公司;

2)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如果企业要税前扣除相关的汽油费、维修费等,需要提前在合同中有约定并提供合法有效凭据。